重庆黔江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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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招生办法包括本区户籍学生入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入学、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重庆黔江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按《黔江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办法》(黔江府办发〔2018〕10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监护人于8月1日—10日(双休日除外)持相关证件到区教委登记,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没有居住证的,务工人员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报名现场查验社保缴纳情况),经商人员提供本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摊位租赁合同。

三、残疾儿童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教学校或学区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四、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委统一公布,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