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壁山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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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教学内容与其之前的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级阶段(初中)相比,具有更强的理论色彩。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壁山招生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名材料:

(一)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入学

1、农村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儿童少年入学:户口簿

2、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儿童、少年入学

(1)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儿童、少年入学

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2)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儿童、少年入学

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父母在城区有实际居住(以入户调查为准)的自购房产,但户籍和房产不在同一招生范围内,到房产对口学校报名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父母房产因征地拆迁而尚未安置,到户籍地对口学校报名入学。已经安置或父母在城区有实际居住的(以入户调查为准)自购房产,到安置地或房产地对口学校报名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征地拆迁协议、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已安置或自购房产)、居住证明(未安置)。

③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父母在城区无自购房产,属于租房居住或寄居的,到就近的璧城或璧泉教管中心登记,由区教委在城区内统筹安排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

(二)非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入学

1、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承租协议等)、其他相关部门证明等。

2、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有固定房产且实际居住,或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长期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固定房产居住的适龄儿童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实际居住以入户调查结果为准。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等。

3、征地拆迁户子女、配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承租协议等)、其他相关部门证明等。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务工经商证明(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明(居住证或租房协议)。

二、划片范围:

城区初中:正则中学对口招收璧山实验小学、金剑小学、文风小学、凤凰小学、来龙小学的毕业生,正则中学狮子教学点对口招收狮子小学的毕业生,璧泉初中对口招收城北小学、璧泉小学的毕业生,蒲元初中对口招收蒲元小学的毕业生。

北街小学和东关小学毕业生根据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按以下范围进行划片招生分配到正则中学、璧泉初中就读。

璧南河以东:从大东门东桥头沿向阳街至金剑路交汇点、往北至璧永路交汇点、再往东至璧青北路交汇点、往南至璧山隧道向西延伸段交汇点。北面为璧泉初中招生范围,南面为正则中学招生范围。

璧南河以西:从和平桥沿璧铜路至北门部队,再沿璧兴路至黛山大道交汇点。北面为璧泉初中招生范围,南面为正则中学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