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接待的常规礼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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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接待的常规礼仪介绍

外事接待的常规礼仪有哪些

所谓礼宾规格,具体是指外事人员在对外交往中礼待外方人士的一系列的具体规定,也就是在外事接待的具体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已被先期正式规定的具体要求或衡量优劣的具体标准。 对于礼宾规格,外事人员主要应当对掌握原则熟悉特征来宾分类常规内容等四个具体方面要加以把握。

掌握原则

一般而言,礼宾规格的确定与操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点:

服从外交

服从外交原则的具体含义,主要是指我国外事接待中礼宾规格的具体安排要服从我国外交工作的需要,礼宾规格的操作必须为我国的外交工作服务。

身份对等

所谓身份平等,具体是指在确定接待外方人士的礼宾规格时,应与外方人士的具体身份相称,同时还应参照外方在接待我方身份相仿者时所采用的具体的礼宾规格。也就是要求我方所给予来访的外方人士的礼遇应当恰到好处,以免我方人士在出访对方时可能会受到的任何形式的怠慢。

一律平等

在确定和操作用以接待来自多方的境外人士的礼宾规格时,一定要不论其国家大小,不分强弱,不看贫富,不讲亲疏,严格地、无条件地平等相待,注意搞好有关各方的平衡。

有所区别

接待来自与我方存在习俗差异及其他差异的外方人士的礼宾规格时,必须充分考虑双方的.这些差异,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千篇一律。

熟悉特征

礼宾性

礼宾规格是专门用以接待来宾的,在外事接待中,它则专门用以接待外籍来宾。由此可见,它不仅是一种礼仪,而且还是专门用来接待来宾尤其是外籍来宾的礼仪。因此,礼宾性是礼宾规格的主要特征之一。

规范性

礼宾规格的规范性非常强。它对于我方人员在外事接待中具体应当如何做为,都规定得一清二楚。因此,可以称其为“礼宾规范”。

稳定性

相对而言,礼宾规格往往比较稳定,是轻易不会变更的。正因为其具有轻易不变的“钢性”而不是动辄改变的“弹性”,礼宾规格才有规矩可言,才不至于被礼宾对象所误解。

差异性

具体确定和操作外事接待中的礼宾规格时,在基本要求不变的大前提之下,其具体做法经常因人而异。也就是说,在接待不同的外方人士时,往往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或要求,此即所谓礼宾规格的差异性。

简约性

从总体上看,我国用以外事接待的礼宾规格同样也在不断简化。与过去相比,简约性这一特征在我国往往表现得十分明显。

来宾分类

VIP

它的含义为“非常重要的客人”,在外事接待中往往称其为“要人”。

VIP一般包括正式来访的下列人士:各国政府的重要负责人,如中央政府副部长以上官员,地方政府副省长以上官员等。

IP

它的含义为“重要客人”。

在外事接待中,SP具体指的是身体状况特殊者,如老、幼、病、残、孕;作用发挥特殊者,如上述三类客人的助手、秘书以及其身边工作人员;风格习惯特殊者,如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

CP

它的含义为“普通客人”。

在外事接待中,此类“普通客人”一般是前来我方进行正式访问或非正式访问的、除以上介绍的前四类客人之外的其他所有的外方人士。

礼宾次序

在礼宾次序操作的具体过程中,有一些相关的注意事项必须为有关的外事人员高度重视,对以下四点尤须多加注意:

细致周到

在具体拟定或执行礼宾次序时,有关人员一定要力求细致入微,面面俱到。

认真执行

任何一位外事人员,不论其具体行政职务高低,在执行礼宾次序时,都必须不讲个人好恶,不谈个人见解,不凭个人兴趣,认真地令行禁止,上传下达,一切照章办事。

提前通报

不管我方在多边外事接待中具体确定采取何种礼宾次序,通常都应当提前向有关各方进行通报。

轻易不变

在具体的外事接待过程中,用以接待多方外宾的礼宾次序一旦确定,尤其是在其已被通报给有关各方以后,通常就不宜对其再作重大变更,否则就会降低其稳定性与权威性,或者令外方人士感到我方不守规矩。

接待计划

在外事接待中,有关人员要想将自己的具体工作做得好上加好,不仅需要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较强的业务能力,而且还需要制定必要的、规范的接待计划,以便使接待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有规可循。

总体要求

要求周详具体

所谓周详,就是要求在制定接待计划时,一定要做到周到、详细,将可能遇到的情况,需要处理的问题等方方面面都考虑到、照顾到。所谓具体就是要求我方所制定的接待计划要力戒大而无当,一丝不苟。

要求规模适度

在安排接待活动的具体内容时,我方不应该因外事接待活动而搞倾城而出的“人海战术”,要量力而行。

要求节俭务实

要充分考虑到我国国情与本单位的经济实力,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在接待经费的具体预算上要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节约每一分钱。

要求上级批准

鉴于外事工作极端重要,接待计划的具体操作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因此在计划制定后,即应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凡属正式的外事接待计划,都必须向上级报告。在其未经上级正式批准之前,亦不得擅自执行。

要求先期制定

接待工作可以局部调整、补充,可以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合理,但此举并不意味着接待计划可在具体的接待工作开始之后才整体出台,或者出台时间越晚越好。

要求灵活机动

应当面面俱到、细致入微,但亦应事先为具体操作留下适度的空间,以便使有关人员届时可以沉着应对,灵活处理。总而言之,我方所制定的接待计划应当详尽而不繁琐,细致而不呆板,面面俱到而又留有余地。

要求督促总结

凡正式的外事接待计划,不仅在其制定之时必须认真细致,规规矩矩,而且还须采取必要步骤或具体措施,管理督导计划的执行,以确保计划的落实。除此之外,在其执行完毕后,还应由专人负责收集材料,听取反映,以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今后所制定的接待计划更加完备。

要求以我为主

在制定接待计划的整个过程中,一切大政方针,均应由我方做主,这是维护我国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之一。如有必要,我方可就有关细节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听取外方的建议或要求,但是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定要由我方定夺。

要求通报对方

用以接待外宾的正式计划制定之后,我方应尽快向被接待对象通报需要对方了解、认同或者进行合作的内容。对与外方密切相关的具体日程安排,则更应当令对方一清二楚。若是对方对以上种种内容一无所知,不仅难以在接待过程中取得对方的理解与配合;而且也是对对方某种程度上的不信任、不尊重。

接待内容

在外事接待计划中,所谓接待内容通常是指接待计划所应包括在内的基本项目。在一般情况下,接待内容主要应当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接待形式

所谓接待形式,以正式与否来区分,有正式接待与非正式接待;以接待方来区分,有官方接待与非官方接待;以规范与否来区分,有常规接待与非常规接待;以我方接待单位的多寡来区分,则有单方接待与多方接待。以来宾在我方停留过程来区分,有全程接待与非全程接待。

在确定接待形式时,一定要从简务实,量力而行,并且要合乎惯例。

接待日程

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将接待过程中的全部重要活动一律包括在外事接待的日程之内。对于其中较为主要的迎送活动、正式会见、业务谈判、签字仪式、会晤记者、参观企业、游览景点、观看演出以及出席宴请等等,均不得缺少。

经费预算

在制定具体的外事接待计划时,必须对所需的经费开支作出总的预算,并正式报请有关领导批准执行。有关外事接待费用的预算一旦获批,通常不宜再进行追加。

安保宣传

在安排外事接待活动之前,应向有关的公安、国家安全部门正式报告,以取得其指导与协作,为外事接待工作保驾护航。对于具体接待环节的安排,更应不忘安全至上,确保有关各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坚决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

所谓宣传,主要是指有关外事接待活动的新闻报道。在这一问题上,必须兼顾我方条件、外方特点、礼宾规范以及具体的新闻价值。一般而论,重要外事接待活动的新闻报道计划应向外事外宣部门报批。必要时,可通知新闻单位到场。报道稿可由接待方提供,亦可由接待方负责审定。

人员分工

接待工作的成功,首先有赖于接待人员的出色表现。因此在安排接待活动时,一定要重视有关人员的协调与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