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电影《辩护人》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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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正视历史,正视错误,正视恐惧的民族,才能真正的强大起来,也同样值得尊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韩国电影《辩护人》观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韩国电影《辩护人》观后感

韩国电影《辩护人》观后感【篇一】

这次要讲的是电影《辩护人》,影片以1981年韩国第五共和国全斗焕军事独裁政权执政初期的釜山为背景,讲述了平凡税务律师宋佑硕(宋康昊饰)的为震惊全国的“釜林事件”受害学生进行人权辩护的故事。提醒一下,这次的影评的剧透比较多。

由宋康昊饰演的宋佑硕只有高中学历,终于通过司法考试,当上了一名税务律师,但他也没有显示出远大的志向,只是想赚点小钱,养家糊口,过着普通人的日子,镜头转到七年前,其实,他在当搬砖工人时已经立志靠这个来改变人生,同时他也在这时在饭店大婶那里欠下一笔人情债,这里是一个伏笔。

之后,在饭店中和记者同学的争论中,虽然他表面上嘴硬,但是心里也有了动摇,他开始知道自己需要精神追求,饭店大婶的儿子朴镇宇因为所在的釜山读书联合会,和一起国安法案件有牵连,被指控为赤色分子而遭到逮捕,这里有一个小插曲,他有了钱之后竟然开始打算自购帆船去参加奥运,这里也暗示了他开始有了精神追求。起初,他只是因为报大婶的恩情而对母子俩感到同情,对大婶的上门乞求也并不是无动于衷,然而他的心理还是不太想趟这个浑水的,这说明这个时候他还是一个生意人。

触动他做出转变的是,前去探视的他亲眼看到大婶的儿子已经遍体鳞伤,他开始转变,这个时候电影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如此冗长的铺垫和细腻的描写,都是为了让他的形象变化更为真实,和检方的对峙中,他从一个初次担任辩护律师时的锐气,到后来渐渐可以游刃有余的应对,这也可以看出导演的个人风格。挑战国家权威的人注定不会有好的下场,即使他请到了关键的人证去作证,他依然没办法战胜强大的国家机器,检方人证依然有办法坐在那边正襟危坐地信口雌黄。

在这之后,他成为了一名为民请命的斗士,但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电影最后描写了百名律师为宋律师辩护的场景,这个场景是如此的平静和严肃,甚至让我感到了震撼,也给了还在揪着心的观众一丝希望,“正义有时候会迟到,但正义永远不会不到。”历史的事实告诉我们,他最后还是胜利了。

个人觉得有几个片段很精彩,一是大婶的儿子引用村上春树的话,“即使石头再硬,也是死的,鸡蛋再脆弱,也是活的生命,岩石最终会成为粉末,而鸡蛋会孵化,越过岩石。”这里讲了鸡蛋和石头,一个是生命,一个不是,由于大婶的儿子一直在仔细在听两人争论,他暗喻的应该是,国家是石头,国民是鸡蛋。当时国家滥用法律镇压宣扬社会主义的民众,石头很硬,可以敲破鸡蛋,但鸡蛋是有生命的。即使被打击,这些思想仍然是有活力的,同时也是合法的和普遍认同的,这些人不也是在为国家的发展做努力吗?他们是合法的,只有滥用法律的人会得到惩罚。

二是车正英警官收到命令,要“搞出点名堂”时,他引用了自己父亲的话“如果警察开始抓捕犯人的话,那么国家也就快保不住了,警察的存在不是为了抓捕犯人,而是为了预防犯罪才存在的。”带着轻蔑的口气讲完,在提到父亲的牺牲的时候,心情没有半点起伏,甚至略带笑意,令人发指,这样一个冷血无情,绝对完成命令的机器,配不上当一个警察,也称不上是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

三是电影最后百名律师逐个起立,为宋律师辩护的场景,这应该可以说体现了律师们都义不容辞的选择坚守着法律的公正,也是出于律师的良心。平静而又震撼,这份正义的力量仿佛在这个时候如同火山喷发一般喷薄而出,不需要语言来表达。

本片的主人公的性格很有意思,经历了大起大落的宋律师的形象是里面最为饱满的,单从用几年时间发奋考过律师考试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有毅力的人,正如他的书和刻的“绝对不要放弃”这几个字,恰恰这也是他受人尊重的一种人格魅力;其次,他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为了七年前的人情债,他牺牲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事业,熟读各种有关国安法的书籍,还要背负舆论给他的压力,或者说是他作为一个律师的自我修养。他有着律师的一些特征,例如,富有正义感,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法律意识强,不允许别人对法律有半点误解。他从典型的小市民转变,成为了捍卫法律的'权威,挑战国家机器的斗士,这份勇气同样值得尊重。

我认为这部影片,在人物刻画上是相当成功的,导演使用了很多有大胆的想法,例如通过长达三分钟的长镜头,对准宋律师,既有真实性,又有一定的视觉张力。为了照顾人物形象变化的合理性,导演也牺牲了观者的感受,用一个小时来进行必要的铺垫,但我实际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这点,这大概就是一部好电影的魅力吧。

整个电影在细节方面处理得很好,欠大婶的人情债为他性格的变化埋下了,这无疑是本片最大的伏笔,一开始出现外卖小哥,到之后成为他获得人证的突破口,一开始讲的建筑工人为他后来买下的房子和刻上的字埋了伏笔,和宋律师争论的记者同学给他后来对案件的审判埋下了伏笔,尖酸刻薄的釜山律师们也给后来的辩护中的转变埋了伏笔,一开始审判中没有做到无罪推定等等。难得的是,本片的各种小人物,都为剧情的推动和人物形象的丰满有作用。

从对被告做无罪推断,到作为证据的自白违法,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证据来使用,国安法案件依法可以先逮捕后发逮捕令,“和国家由国民组成,所有的权利都由国民产生”“仅以自述是无法定罪的”一字一句都有凭有据,任何辩驳都来得苍白。通过法律条文和宋律师直白的讲述,使本片的审判不会特别的晦涩难懂,同时导演也没有重人物轻法律来自己挖坑自己跳,这也是本片严谨的一面。

我认为这部片的不仅好在它塑造了主人公敢于捍卫法律和公正的伟大的形象,人物刻画也恰如其分,而且法律的规定也有目共睹,法律是公正的,国家机器不是输给一个普通的律师,而是主人公所坚持的法律的权威,他们害怕真相,法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看完这部影片,我既感受到了电影的震撼,也体会到了法律的魅力。

以上是本人的一点愚见,如有错漏,还请指出。

韩国电影《辩护人》观后感【篇二】

韩国电影《辩护人》盛极一时。在韩国,上映70天,累计观影人次达11367698名,位列韩国电影史上第八。传入中国,激起泪奔如潮,完全湮没了语言、族群与国界的隔阂。我看此片,几度落泪。时至午夜,天地俱寂,远方与希望,隐藏在巨大而静默的黑暗之中。触景生情,随手写道:

“如果你是法律人,一定要去看《辩护人》,不论你是律师,是法官,是检察官,是警察,是最普通的法务人员,你会在电影当中找到自己,并在现实当中找到方向。如果你不是法律人,希望你去看《辩护人》,不论你是父亲,是母亲,是丈夫,是妻子,是儿女,当你的身边出现了宋佑硕式的律师,请理解他,支持他,善待他。”

电影的主角宋佑硕律师,原型是韩国第16任总统、后来跳崖自杀身亡的卢武铉。因此片中的每一幕,都浓缩了韩国民主转型的血泪史。韩国人为之涕泗横流,缘于电影触痛了他们的历史伤口。中国人哭什么?

国家的转型与公民的转型,两者相互成就,最好同步发生。最起码,公民的转型不能迟于国家的转型,公民无法崛起,国家便无法彻底翻身。宋佑硕从商务律师转型为政治领袖,正对应韩国在1980年代的天翻地覆。《辩护人》的主题,即以宋佑硕的转型,呈现韩国的转型,以宋佑硕的精神历程,呈现韩国民主化的崎岖血路。

宋佑硕从逃避政治,两耳不闻民主的呐喊,到纵身跳入政治之河,中流击水,历史背景是1981年的“釜林事件”。如电影所示,这是一起冤案,出自全斗焕军事独裁政府的捏造。釜山地区的大学生及大学出身的活动家共22名青年,被指传阅危险书籍,并在戒严的情况之下进行非法聚会,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等,遭到拘留处理。片中的朴镇宇,即这22名青年之一。

这大抵便是我们常言的“敏感案件”,律师一般都不愿接手,唯恐引火烧身。宋佑硕代理此案,担任朴镇宇的律师,第一个原因是为了报答当年朴镇宇的母亲对他的一饭之恩,他虽犬儒,却非无情,朴镇宇被捕之后,朴母绝望的哀求令他肝肠寸断,寝食难安;第二个原因在于,对此案介入愈深,他愈发意识到,这个国家的政治何其专横,法律何其沉沦,此前他似乎不知(到底是不能知,还是不想知呢)政治犯,不知非法拘禁,不知刑讯逼供,不知此案的审判形同走过场……

如果第一个原因,可以归结为报恩,第二个原因,可以归结为义愤,那么第三个原因,不妨归结为责任与义务。宋佑硕接手此案,他的助手竭力反对,理由十分生动:宋律师面前的八字豁然开朗,使劲踩油门都不够,怎么能踩刹车呢?宋佑硕答道:“想让我的孩子们不要生活在因这种荒唐的事踩刹车的时代。”这是一个父亲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律师,他坚信朴镇宇无罪,无罪就要收到无罪的判决,为了这一结果,他不惜“把自己安稳的人生一脚踹了”,这是一个法律人的责任与义务。

基于义愤的抗争,也许慷慨激昂;基于义务的抗争,方能坚忍一心。

记得一位智者说过:专制最邪恶的地方,不是剥夺了你的自由,而是豁免了你的责任与务。何谓责任,何谓义务?譬如说:当不义写入法律,反抗就是义务;当独裁成为事实,革命就是义务。丧失了自由,你只能成为奴隶,忘却了责任与义务,你将永远成为奴隶。自由被剥夺已经十分可怕,更可怕的是,我们忘记了什么是自由,忘记了捍卫自由、反抗专制,人人有责。

律师的义务,在于守护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商务律师的宋佑硕不该被苛责,他虽以赚钱为己任,却不曾违法乱纪,不曾勾兑法官,不曾欺诈客户。甚至不能说,代理“釜林事件”的宋律师,一定比代理税务案件的宋律师高尚,单论律师的职业伦理,二者并无高下之分,至少我们不可拿后者批判前者。

只能说,相比商务律师宋佑硕,律师宋佑硕更有资格回答这些问题:律师何以为律师,什么是律师的义务,什么是律师的尊严。成为朴镇宇的辩护律师之后,他才发现他所处身的司法环境之黑暗,法庭之上,他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孑然一身,孤独战斗,法官、检察官,以及坐在他身边的律师搭档,都不是他的同道。问题由此浮现:在一个充满了恶法甚至无法的国度,律师何为,法律人何为?

与恶法的斗争,最能考验一位律师的智慧和勇气。你可以承认“恶法亦法”,更必须指出“恶法亦恶”,直指其恶,这是勇气;依法搏击,这是智慧。譬如你拿《国家安全法》来搪塞,我便以《宪法》、《刑事诉讼法》来反击。假如对方一举撕破了恶法的遮羞布,将政治系统切入无法状态,宋佑硕只能上街了:“当国民无法行使法律权利的时候,作为法律人,我更应该走在最前面,这才是真正的法律人的义务。”

一个宋佑硕,只能是孤胆英雄,无法改写法治的悲剧;一万个宋佑硕,同心协力,才能成就法治的伟业。宋佑硕代理“釜林事件”,有前辈律师的指引,有记者同学的义助,有旁观了暴行的军医中尉弃暗投明,挺身作证,还有他的那位搭档,小丑模样的事务长,我本以为,当宋佑硕的律师事务所遭难,他会选择背叛,这更符合我们亲见的残酷现实;不想他能坚守到底,帮助宋律师收拾一片狼藉的残局。就连那位惯于枉法的李法官,并非天良丧尽,被迫做出冤屈的判决过后,他答应两年内将朴镇宇等青年全部假释出来。

电影最后一幕,当宋佑硕站在被告席上,釜山142名律师,共有99人出庭为他辩护。这构成了《辩护人》的高潮。同为律师,宋佑硕在支撑法治的上限,那99人则在抬高法治的下限。两者都不可或缺。

《辩护人》终结于宋佑硕含泪的微笑。一身白色囚衣的他,输了自由,却赢了正义,输了现在,却赢了未来。只是在我看来,这悲壮一幕的意味不止于此。宋佑硕的原型卢武铉,从律师到总统,最后深陷贿赂门,跳崖自尽,未尝不是以死明志,自证清白。堪比卢武铉的陈x扁,同样被指贪渎,至今坐困囹圄。对于这般惨淡的结局,以及卢、陈之流的功罪,笑与泪,如何评说?

我们原是韩国民主史的局外人,《辩护人》却超越了泾渭分明的国境线,使我们成为与宋佑硕同呼吸共命运的局中人,我们欢悦于宋佑硕的欢悦,我们纠结于宋佑硕的纠结,我们激扬于宋佑硕的激扬,我们无力于宋佑硕的无力。事实上,无论宋佑硕,还是枉法的法官、色厉内荏的检察官、自嘲为“稻草人”的记者,无论“釜林事件”,还是黑牢、刑讯逼供与政治迫害,在今日中国,皆不乏对应,而且我们所承受的苦难,毋宁更为严重、惨厉。基于此,我们落泪,则不仅为电影,更为电影背后相似的历史与现实——我们尚且无法将历史与现实拍成电影。“他们有改变国家的电影,我们有改变电影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