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模板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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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造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造合同模板十篇

建造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数量:约立方米,以正式现场收方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

甲方将桩基工程、基础地梁、承台 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不包含土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变更通知等规定要求为依据。如甲方另有增加工程,甲乙双方另外协商。甲方提供乙方能顺利施工的条件。

三、工程承包形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含所有检测费用承包给乙方施工。

四、工程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确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否则将按第十二条第2款相 关规定予以处罚。(以下工期为有效工期)

(一)、工程施工阶段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预计日期: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期顺延条件: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并经甲方项目 部签章认可后,工期方可顺延。其余任何理由均不能作为工期顺延的条件。

1、按合同约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长工期。

4、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

(三)如甲方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及因甲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甲方承担包括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等在内的所有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现行国家及湖南省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等级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1、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非甲方地质原因(软弱地层或破碎带)造成的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整改、加固等技术补救措施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职能部门协调及设计增加费用。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质量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3、由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和甲方代表、监理签字认可后,才准使用。

4、该工程的主要材料的品牌由甲方指定(合同已明确主材品牌)。

5、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监理公司及相关部门。在工程结算完成以前必须递交合格的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公司,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应送甲方、监理公司和相关部门备案,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相关部门、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待处理方案确定后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本工程除按国家法律规定通过下相关部门监督外,采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制度,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复检,建设单位审核,均应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工程量收方时,必须由建设方及监理方三人以上在场时方可进行,并做好施工现场记录。

9、开工前乙方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送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甲方聘任,下同),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发出《开工通知书》后方可开工。

10、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桩头进入持力层,达到设计要求,必须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公司指定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确认,每桩均应办理签证手续,并做完整的施工技术记录。

六、文明、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操作规程和省市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做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工作。要有严格详细的安全保证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期间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值班,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财产、工程安全事故必须在十二小时内书面报告给甲方,并积极主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甲方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因文明安全事故问题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承担。

2、桩基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移走所有设备及周转材料。

七、工程结算方式:

1、本工程桩基础按(r+a)×Π×L+扩底体积施工图桩径尺寸加护壁尺寸加扩底尺寸,乘以实际收方长度计算体积,实桩单价按950元/立方米,按实结算。空桩单价按280元/立方米,按实结算。

2、桩基承台、独立承台及地梁按实际地面面积 元/平方米,按实结算。

3、以上单价不含水电费,不含税金。劳保基金由甲方负责。

八、工程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3日内向甲方交纳2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保证金,乙方完成所承包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的50%工程量,甲方返还50%工程保证金给乙方,乙方所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全部工程保证金给乙方。

九、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为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在乙方完成桩基工程量的50% ,经甲方审核后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60%的工程款。在完成桩基工程量的100%后。

2、经甲方认同乙方递交的结算结果付桩基工程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5%质保金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3、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15天内提交工程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5天内审核完毕,若因乙方延期递交结算书而导致甲方无法审核,视为乙方认同甲方的结算结果,若因甲方延期审核结算书而导致乙方无法结算,视为甲方认同乙方递交的结算结果。

4、如甲方付款延迟,则按应付款的 %乘以天数计算滞纳金。

十、材料、设备的品牌及供应:

1、钢材采用链钢、湘钢、韶钢三大品牌。

2、水泥采用世达、金雷、海螺三大品牌。

3、钢材、水泥使用的品牌、型号、规格需经甲方认可才能使用。

4、工程所用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实验,并出具相关的合 格检测报告和依据;

十一、桩基工程验收及签证:

1、除一般技术性隐蔽签证以外,所有涉及到有关经济签证资料(包括隐蔽工 程验收资料,人工、材料、机械等单价签证等)乙方上报给甲方,签证程序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2、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十二小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并提交 相应的自检材料。甲方现场代表接到通知十二小时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未经甲方验收自行隐蔽的,甲方有权要求复查,其返工损失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十二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隐蔽。

3、工程初验收:工程初验收由乙方会同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初验收工。

建造合同 篇2

国家财政部出台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等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试行。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建造合同进行企业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针对性较强,主要针对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特点:产品单一,生产周期长,有的建筑物施工周期要跨越不同会计年度。

一、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主体

由于施工企业具有生产分散、 流动性较强等特点,其组织结构相 对于其他企业来说,有其独特之处。目前,改制后的国有施工企业一般分为四级核算单位,即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拥有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直接对投资者和国家主管财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发生经济联系,但由于投资人的一部分权益已不在公司的会计账簿上反映,因此,只有汇总其下属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才能完整地反映出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和财务状况,因此,股份公司并不直接进行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

分公司由原来的工程处改造而来。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它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拥有相对独立的财产和生产经营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也包括从外部负债取得的资金。但分公司作为管理机构,并不直接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因此,不能成为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主体。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的特殊的组织形式,是分公司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临时组建的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建造合同与发包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并收取工程价款,向工程队拨付备料款,保证其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可以说,项目经理都是整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通过对资金的管理,最能直观地反映工程收入和成本,所以,应该是建造合同的主要会计核算主体。

二、执行建造台同应做的各项基础工作

1、加强对建造合同的管理。实行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发包单位与承包企业要规范建造合同的签订,保证建造合同的执行,减小合同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使双方经济利益的及时流入。此外,施工部门应加强对合同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因变更设计、非可控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变化应及时取得发包单位的签认,以便财务部门及时、准确地计算合同收入,真实反映施工企业的经营业绩。

2、提高对成本的预测与控制能力。施工企业应利用实施建造合同的契机,将成本预测与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目前施工企业应深化目标成本管理。目标成本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营管理目标,同时兼有目标属性和成本属性。目标成本应由会计部门会同行政管理、采购、劳动工资、工程等有关责任部门,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在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外环境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共同确定。制定目标成本,既有助于在实行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时准确估计合同总预算成本,又可加强成本管理,挖掘企业潜力,还可用于评价和考核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可以说,目标成本是实现企业内部机制与市场对接的关键。

3、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首先,应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和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其次,必须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研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对于未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准确地进行归集和登记,对于未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三、会计准则区别于现行财务核算

1、该会计准则明确指出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同时明确规范:“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

施工企业现行财务核算的要求是:在会计核算期末必须依据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年度工程结算书,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需要签字确认的经济文件,任何单位均都很慎重,因此很多合同的建设单位不愿在年度工程结算书上签字确认施工企业该年度完成的工作量,这就导致目前很多施工企业年度工程结算书是没有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文件。施工企业一般习惯上把此类年度工程结算书称为“内结”。而依据“内结”年度工程结算书进行的财务核算,审计部门均提出质疑。依据建造合同会计准则:施工企业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意味着跨年工程的年度工程结算可以无须再经建设单位确认。该准则这一要点体现:在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同会计年度的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划分,施工企业可自行确认,并可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即会计年度财务核算的依据。该准则这一要点体现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核算程序简化,但与此相对应的是:该准则对建造合同执行结果的核算程序的强化。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明确规定该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合同完工后,“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后结平。

该准则要求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的价款,并明确规定该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在合同完工后“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后结平。该准则对上述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账务处理的特殊规定,体现对建造合同执行结果的核算程序的强化,体现对建造合同执行过程的系统跟踪核算管理的特殊强化。施工企业现行财务核算对建造合同收入和费用,强调的是会计年度的核算结果,因此,在会计账务处理上,无论工程项目是否跨年,在会计年度核算期末,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和费用均结转本年利润核算,对跨年工程项目的逐年合同收入和费用在会计账务处理上不作连续的会计记录。如要对跨年竣工工程项目的收入和费用进行竣工工程成本考核,须通过对历年会计报表反映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施工企业现行会计账务核算模式反映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关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要求。很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经济合同规范经济行为的原则。

3、开单结算的会计处理不同。本准则针对开单结算的处理应考虑到提供的信息量因素及有用性等方面的原因,在会计处理上有了很大的改变。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开单结算与收入确认同时进行核算,即开单结算时借记 “应收账款”科目,贷记 “工程结算收入”科目,同时结转已结算工程成本,借记 “工程结算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施工企业实行本准则面临的问题

1、企业的收入与赋税时间不一致。本准则是按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虽然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更能准确地核算施工企业的经营业绩,但确认的利润要立即缴纳所得税,在目前工程款收入远远滞后于工程完工进度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用于赋税,这对于资金本来就捉襟见肘的施工企业,好比雪上加霜。

2、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有限。实行建造合同,并不仅仅与财务部门有关,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准确预测合同收入和成本,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而目前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还很低,管理手段也很落后,有可能降低建造合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3、建造合同的不确定性相当大。由于建筑工程项目价值较大,生产周期很长,经常发生工程变更,引起合同总造价的变化;此外,合同实际成本受市价的影响也较大,难以准确预计,影响了完工进度的计算。

4、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还不规范。最近几年,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市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发包方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时间,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现金流入,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建造合同 篇3

第一条 规格和船级

1.说明书:

该船应有建造方的船体编号第___号,并按本合同的条款,说明书和总布置图(统称说明书)建造、装机和完工,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主要规格:

全 长:___________ 总 吨 位:__________

两柱间长:___________ 主 机:__________

型 宽:___________ 航 速:__________

型 深:___________ 续 航 力:__________

设计吃水:___________ 定 员:__________

上述主要规格的详细说明及定义、检验方法和计算均附列说明书中。

3.船级和规范:

该船包括其机器、设备、仪器应按_____规范建造,并由_____监造(下称船级社)应授予船级和_______标志。

该船应符合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说明书中所指定船级社的规范并达到其标准要求。

为入级并符合上述规范和达到要求条件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建造方支付。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决定将该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责任由建造方承担。

5.登记:

根据_____法律在_____国的港口,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船和验收时间,该船应由买方登记,其费用由买方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1.合同价格:

该船的购买价为__________日元(¥______),这是建造方应收的净价(下称合同价),此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买方提供的设备,并可按本合同项下的规定,予以上下调整。

2.货币:

本合同项下由买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项应为可自由兑换的日元。

3.付款条件:

由买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价如下:

(1)第一期:

_____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日元(¥_____)。

(2)第二期:

该船铺龙骨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日元(¥_____)。

(3)第三期:

该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日元(¥_____)。

(4)第四期:

交付该船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日元(¥______),再加上或减去由于合同价调整而增加或减少的所需的部门金额。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_____已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银行(下称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2)第二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该船已铺龙骨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3)第三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该船已下水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建造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订购板房内容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活动板房内容为:

活动板房面积计算:

1. 板房面积=外墙面长X宽

2. 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 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 总面积=(1)+(2)+(3)。

5. 工程完工建成按实际面积结算。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双层活动板房单价为元/m2,本单价为建设材料费,运输费和安装费用的总和,不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项目的费用。

2.其他项目:单层轻钢房单价元/㎡

3.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钢构地梁、立柱、钢梁、檩条、屋架、墙板、屋面板等全部材料进场完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30_%的进度款,计元人民币(大写:__)

2. 活动板房安装完工,甲方验收完毕10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65__%的进度款,计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剩余5%的合同价款作为质保金,计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质保期一年,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质保期以验收合格完毕后开始计算)

第四条 安装地点及工期

安装地点:__

1.安装布臵图详细见甲方确认平面布臵图

2. 相关工艺技术要求:(1)房间轻质隔板宽度必须保证120CM,隔板中间用T型铝条连接,且隔板必须完全封堵至顶板,保证密闭性。

(2)门需采用防盗门(3)室内楼梯采用钢制楼梯(不另计费用)其他各项施工标准与工艺必须要与你我双方在年月 日所签署合同建造的活动板房一致。

3.安装工期:_20xx_____年 _4__月 _1__日前全部安装完毕。

第五条 工期顺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安装工期应顺延: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八小时

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场地、清除障碍、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 不可抗力: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老式房屋七级以上为自然灾害新型房屋十级以上为自然灾害)大雨、地震等。

5.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应在安装前两天做到场地平整和道路通畅,并做好活动板房的基础。进场当天,甲方至少应派一名代表到安装现场协助乙方顺利开工。

2.施工期间提供用水、用电的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3.应按合同第二、三条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将款项付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付款,甲方需付给乙方应付款的每天3‰的滞纳金。因此造成的停工,同时承担乙方误工费每人每天30元。

4.完工的当天,派一名现场代表到安装现场同乙方共同按合同及附件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单,办理接收及结算手续。如甲方未到现场参与验收而自行启用本活动板房,则视为对本活动动板房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确认和验收手续的完成。

5.进场前,应对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予以确定。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约定的时间完成供应和安装任务。

2.按照工程通用产品的质量,满足使用要求。其中楼面承受负荷不小于150kg/㎡;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服务期限为一年,属乙方原因造成活动板房质量问题的,乙方予以无偿修补。

4.其他服务:乙方今后服务期满后发生的损坏或服务期内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补,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安装期间属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两___ 份。甲乙双方各持 _壹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电话: 日 签约地点:

建造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对劳动力资源之需求,经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后同意聘用乙方配合参与本工程建设,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书,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工地从事 岗位工作,并不得自行要求变更工作岗位。

三、双方责任:

1、乙方进场后需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2、乙方住宿、生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生活所用电费、租赁费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进场后,按甲方的安排,先培训,后上岗。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对公司所造成和损失和责任。

5、甲方同意按月支付乙方岗薪 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及所得税金)。

6、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乙方当月岗薪中直接扣缴)。

(1)乙方从甲方所借用工具,因保管不善导致丢失;

(2)在工程施工中,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质量问题。

(3)乙方在甲方工地内出现打击斗殴等不良行为时,甲方根据其影响的严重程度给予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

8、如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脱离本岗位工作,甲方视所造成损失大小,有权在乙方未结算岗薪中予以抵扣。

9、乙方进行经培训通过后,先试用三个月,如在试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进度及劳动力资源情况随时终止聘用合同,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理解和服从甲方安排。

10、本合同有效期暂定壹年,实际期限视甲方工期而定。

11、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

建造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房建专业),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注册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注册期限为 壹 年,每年薪金为: 元整,薪资支付方式为:壹年一付。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乙方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4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些证明材料。

在当日验证完成双方签定本合同后,甲方即付给乙方 元整,并报销原返程车旅费。乙方的身份证和毕业证甲方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归还(十五个工作日左右)。第二年若甲方继续聘用乙方,第二年薪金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姓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

三、甲方办理注册期限为50个工作日,超过 50 个工作日视同注册成功,必须付给上述款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注册时,乙方应将已收到的薪资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收回全部证件(甲方均应出具有效书证予以证实)。若是甲方单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注册的,则退还首付款的50%。

四、聘用期间,若国家开通对建造师继续教育,乙方在聘用期内的继续教育(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差旅住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如因甲方需要乙方到公司配合的,甲方应提前与乙方协商,报销原返程车旅费、食宿费。

五、完成注册后,乙方只作为甲方资质升级和年检之用,乙方的“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交由甲方妥善保管,其注册章及其他证书原件应交还给乙方。在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年检或有关部门检查时,若需有关证书原件、印章等,乙方应及时配合提供,不得延误。

若超出以上范围,甲方要使用乙方证书或印章时,则应经双方协商,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付给相应报酬或津贴。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私自使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若有其他需要注册的证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甲方保证乙方资格证件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七、解聘:乙方必须在聘用合同的壹年期满后,才可转注,在合同期满时,甲方应提前30天出具乙方的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也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说明具体情况,并应退还已收的辞聘后期间的薪资,且甲方不再负担其再教育学习费用。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应支付剩余期间的薪资。

八、续聘: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没有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延期的薪金,且由甲方办理转注手续,直至乙方能转注为止。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金额如下:若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补办,如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进行赔偿;由于大学文凭(原件)无法补办,若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伍万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建造合同 篇7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位住所:

乙方(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零 个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因工作需要或客户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劳动保护 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 职业危险,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公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需的生产工具盒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 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工资为 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 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保障乙方享受国家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 终止合同条件 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 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经济补偿金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法》第

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

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8

摘要:成本管理在我国的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当中一直是个重要的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做好成本管理工作,能够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控制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但现实情况是,仍然有一些建造合同施工企业在成本管理这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因此这些企业要认真研究现代企业的成本管理模式,学习掌握《建造合同准则》的要求,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解决好施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财力问题。本文将对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进行阐述,对当前建造合同施工企业在成本管理方面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对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成本管理论文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成本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对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而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的成本管理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将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建筑企业才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在激烈的竞争当中站稳脚跟,实现企业的稳定发展。

一、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

施工企业进行成本管理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如工程建设的有关指标、外部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环境、企业内部管理环境等,其中对合同的管理是一个贯穿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的动因,加强对合同的管理能够将工程的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因合同有歧义而使施工企业面临着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需要施工企业明确自身的战略发展目标,并将各项管理指标进行明确的分配,一步一步分解与分配到不同的部门岗位以及人员,使他们能够明确自身的权责,进行好协调与分工,从而实现全面的、全程的合同管理局面,最终实现施工企业的战略目标。

(一)在施工前的合同管理施工前的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成本的管理与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其影响主要在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环节,这对工程建设的施工范围要求、施工内容要求、工期要求、工程进度的要求、项目投资等因素的分析与评估,从而对工程项目所需资源进行计划,将其体现在项目合同当中,并且要严格制定合同,防止合同内容产生歧义而使后面的工作产生纠纷,甚至是造成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在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一项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个综合全面的过程,特别是目前大力发展的ppp项目,因此在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多的变动因素和不可控因素,一旦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与合同约定的内容有较大偏差情况,将使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失控,将无法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平稳运行以及施工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例如在工程变更的问题上,应避免过多的工程变更问题,但如果在工程成本方面确实遇到一些需要修订的情况,则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再如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因对合同的管理出现较大偏差而产生索赔的情况,这将增加施工企业的建设成本。又如在施工过程应持续落实业主履约条件,保证合同如期执行,有效过程监控违约风险。

(三)在施工后期的合同管理一项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贯穿着整个工程的始终,因此在竣工结算阶段,对合同的管理依然对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产生着影响,如对工程决算所需的资料的管理,招投标合同、竣工图、合同书、结算书等,对这些内容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一旦发现问题就应该及时提出措施并进行补救。

二、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管理层意识的淡薄,缺乏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意识,因此在招投标合同的制定之时,对影响工程项目成本的因素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与评估,合同的制定存在漏洞。同时由于管理意识的淡薄,对施工过程的控制与管理也会缺乏主动性,下面的施工人员就会产生违规行为,而对于这些违规行为又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在最后就可能增加施工企业的成本,增加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

(二)管理措施的不到位,如一些合同管理的措施与办法存在着缺陷,对《建造合同准则》、《经济合同法》等内容的理解不够全面,导致在实际工作当中对于合同的管理存在着缺陷,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因此无法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可靠的管理,可能导致建筑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低,无法使施工企业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三)合同签订审批环节不够严谨。由于施工行业特点,每个对于各施工项目签署合同大多具有专属条款,审批过程涉及法务、财务、工程等诸多方面,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缺乏联签联审必要环节,可能会因此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当中因审批环节出现问题而增加不必要的成本,以及可能使施工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三、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对招投标的管理,注重对工程项目的内部管理。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在施工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引导之下,加大对建造合同的管理,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掌握,加大对市场环境因素的考察与分析,设立专门的机构并明确各个岗位及人员的职责,对招标文件、投标书等进行科学的制定。例如在多方参与建造的情况时,合同的编制的时候应注意应明确说明收入的分配标准,在施工过程当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则要及时进行变更。

(二)建立起新型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从合同定制,到按计划实施,再到施工过程的控制,在建造合同的要求之下,严格控制工程施工的成本。例如材料物资,机器设备,工程所需的工具的采购,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出的口径保持一致,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对成本进行可靠地计划、支出、核算、控制,对于建造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加大考核力度,认真分析施工过程中每一个阶段的成本耗用情况,从而将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同时,在这一体系之下,应该要求业主对此工程进行确认之后,才算工程的完成。

(三)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加强对建造合同的控制,主要是对风险进行及时的识别、分许,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的控制与处理。例如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在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当中,加上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还存在着问题,因此在合同的制定与执行的过程当中,不免会有一些贪图利益之人,因此加强内部控制,对建造合同的控制,通过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能够避免建筑施工企业面临巨大的风险,控制好工程的成本,从而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最后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四)在建造合同下的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涉及到财务、税务、法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就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合同的编制时能够提高合同的质量,避免因合同歧义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在施工阶段时对合同的管理时能够更加的专业,更好地根据建造合同控制好工程项目的成本,从而能够进一步地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

四、总结

在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必须要符合《建造合同准则》和《经济合同法》的要求,要建立起适于本企业发展与符合本企业战略目标的基于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制度来管人,以制度来管事,以确保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有关措施能够具体的落到实处,落到每一个人员身上,使工程项目的开展在制度的约束中之下顺利开展,从而使建筑施工企业在合法合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之下,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节约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的发展,同时也能够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建筑业业结构的优化与转型,最终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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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浩.施工阶段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xx(05).

[3]高红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xx(01).

[4]薛秉亮.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xx(15).

[5]齐清华,李林革.浅谈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作用[J].今日科苑,20xx(08).

[6]吴秋菊,姜金剑.合同管理对工程成本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德州学院学报,20xx(04).

建造合同 篇9

1环境保护建造合同

治理深圳河工程最显著的特色是从管理着手把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实处。在建造合同(施工合同)中列出专章“环境保护工程”,详细而明确列出了承建商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施工中应执行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须提交的资料与要求

承建商必须遵守国家、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和指引,以及《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香港《环境许可证》(EP-430/20xx)和《环监手册》中有关减免工程对环境影响的要求和建议。开工前14d内,承建商须向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提交一份承建商的工程管理资料,包括管理框架、组织结构图、各级负责人姓名及联系资料。开工后14d内,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建议,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各一份,提交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前者应详细说明建造过程中空气、噪音、水质和废物污染控制计划,以及防止景观、生态破坏的应对措施,证明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或更好,并拟备详细的执行计划;后者应详细说明施工期间避免产生各类废物的措施,废物的再利用(如开挖料回填)、回收、循环改造、收集、运送和弃置安排,一份详细的污染土分布图,所有污染土弃置地点及其数量的记录系统,并有详细的执行计划。环境管理计划须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

1.2防止扰民与污染

承建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与施工区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扰民施工作业,其施工方案应尽可能减少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以防止公害的产生为主,而不是在扰民发生后再行消除。对于受噪音骚扰的居民及团体,应在施工作业前予以事前通知,并随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在此之外,承建商还应提供投诉。由于施工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承建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达到规定的限值,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工期的延误,均由承建商负责。另外,承建商应按深港双方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其复印件交工程主任,另外,还须向工程主任报告有关申请情况。

1.3空气中粉尘减少措施

工程开工前30d,承建商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污染,在选用或购置施工设备时,要选配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使其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内;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空气质量污染控制条例》(APCO)及其补充规定,保证其敏感受体附近的TSP浓度值不超过《空气质量目标》(AQO)及香港环境监察与审核(环监)的规定承建商应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确保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不把泥土、碎屑及灰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洗车轮设施的水应经常更换,淤泥应定期去除。承建商应将洗车轮设施的详细计划在实施建设前提供给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洗车轮设施应在任何开挖施工之前准备就绪,承建商还必须在清洗设施和公共道路间修建一段用以过渡的硬地路面。另外,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评报告》和《环监手册》推荐的空气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1.4噪音污染控制

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对施工场地产生的噪音加以控制(见表3);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噪音控制条例》(NCO)及其补充规定,将敏感受体噪音水平控制在此条例规定的限值内。承建商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及降噪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使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噪音水平能达到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噪音控制标准并保证。施工期间,承建商应于施工场地与周边地区和敏感受体之间合理安装声障设施,以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场地周边和敏感受体的方向传播。采用的声障设施要设计合理、性能优良、坚固耐用。声障的设计应于施工前14d送交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审查、通过。当施工期间的环境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在实施工程主任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降噪措施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噪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5水污染控制和废弃物料的去除

工程开工前,承建商应密切配合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对其施工设备、防污设施及措施、拟采用的施工方法等进行检查和审核。承建商应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河道疏浚,采取合理的操作程序,尽量减少疏浚过程中沉积物的再悬浮和污染物的再释放,同时还应避免在雨季(4月~10月)进行疏浚工作。《环境许可证》要求的疏浚方法须在开始疏浚施工前提交一份疏浚方法报告给工程主任及香港环保署,以获其批准。在枯水期疏浚施工时,应在施工段上游200m和下游500m处布设防泥帘幕,横跨河道整个断面,以有效防止再悬浮泥沙向上下游迁移,挖泥工程先进时防泥帘幕须保持关闭,并加以保护维修。应特别注意降低抓斗的提升速度,将泥沙的再悬浮降低到最低程度。如果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有超标情况,则应降低开挖强度10%,如水质仍未达标,则继续降低开挖量,直至水质达标。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深圳河四期工程合同A与合同B的每天总水下开挖量不得超过996m3,因此承建商须于工程开展前七天将预计开挖量通知工程主任,并按照获批复的工程量进行水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建商应每天记录当天挖出的污染土和非污染土的数量、挖出物的去向和运泥车的容量,并将记录复本提交环监组长,同时应注意挖掘工作尽可能与河道隔离,以免挖掘土进入河道污染水体。施工期间的水质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水质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在实施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水质污染控制措施和环评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SS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6水土保持要求

新河道与重配工程的开挖应尽量采用干挖,疏浚和开挖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干季进行。开挖料如临时堆放,承建商应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并在其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弃土临时堆放位置、范围、存放时间及防护措施须事先征得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物料及弃土露天堆放应择不易受冲刷的场地并加盖,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另外,尽快植草种树,恢复施工迹地(此等费用已包含在弃土、河道、堤防、重配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单价中)。

1.7生态保护要求

承建商应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境破坏,严禁在工地外砍伐树木。未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批准,承建商不得于施工区附近的任何地点倾倒废弃物。在施工场地内标示出有特殊意义的树木以及野生动物生境,并且设置必要的围栏以提供临时保护,防止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对其进行扰动,这种临时性保护措施应当根据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指示而撤消。应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滋扰,尤其是在11月至3月(包括这两个月)的鸟类越冬季节,应尽可能减少对其扰动。承建商需在每年的10月份提交一份有关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鸟类迁徙期的施工作业,只有正在进行且不能延误的施工活动得以继续,并且仅仅允许一些对合同的完成有关键影响的施工得以开始。

1.8环境保护培训

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为了达到本条款的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了承建商代表、项目经理等。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工地管理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d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6个月内完成课程。承建商须确保环境监督员按条款22.11(4)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天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的6个月内完成课程。如果环境监督员事先已经完成了由CITA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该人员被视为符合该子条款的要求。根据条款23.08,承建商须保证地盘迎新培训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迎新培训中环境部分须由环境管理主任或环境监督员或指派人员来执行,培训的频率及内容须获得工程主任的批准。培训内容应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责任、措施、目标、内部规程等。迎新培训的时长至少为15min,并且涵盖了环境管理所需的内容。

1.9环境保护报告

建商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且由承建商代表背书,报告内容如下。

(1)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主要包括:投诉事项;由香港环保署签发的减少污染通告;由香港环保署在检查中指出的违规现象;环境违规的传唤。

(2)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主要包括:按照条款22.13,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和执行的培训记录;最新的环境管理组织图;检查中指出的欠缺与不足的总结报告,每周环境巡查,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的跟进措施和纠正办法。

2环保工作的落实

2.1从管理上强化环保工作

治理深圳河工程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指派一名环境管理主任来监管工程中所有的环境事务,并至少另指派一名工地人员(环境监督员)来协助环境管理主任完成工程的环境检查、监察及管理工作。

2.2从教育上加强环境意识

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承建商还须确保环境监督员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同时承建商除进行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的迎新培训外,每月还须进行包含工地管理人员、工地监督人员以及工人的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

2.3从资金上保证环保执行

第四期工程对于环保资金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除环境保护工程外,包括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等都有相应的经费,对此承建商也做出了积极响应。购置专业洒水车用于工地的降尘、日清洁、月清洁和绿化。第四期工程合同A2#营地的生活污水,由于无法接入城市下水系统,投资10余万元,采用经过化粪池及MBR膜生物反应装置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深圳河,这在其他水利工地还属罕见。

2.4从制度上加强环境管理

按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并随着工程的进展,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和施工项目,更新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承建商除了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汇报工地一周的环境状况外,还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汇报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以及在接下来的2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和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执行的培训记录。

3结论

治理深圳河工程根据国家、地区,特别是香港特区环境管理要求和特点,在建造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建商在施工中须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列出专章,详细提出了环境保护合同条款,明确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可使用的环境保护资金,使该工程环境保护落实到实处。在建造合同中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及措施,并通过资金监管,充分达到了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目的,不失为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的典范。

建造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以甲方聘用乙方出任甲方指定企业顾问的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 合作期限: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壹年,从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止。

第三条: 合同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本合同款计算以合同期限为依据按年计算,费用为人民币 8000 元/年,大写: 仟元整/年(税后)。

2、 双方协商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8000 元,大写: 捌仟 元整(税后)。

3、 付款方式: (1)甲方于合同签定当日支付乙方顾问服务费人民币3000 元,大写: 叁仟 元整。 (2)顾问服务费用余款人民币 5000元,大写: 伍仟 元整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成功注册当日一次支付(税后),并电汇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卡中。

卡号:

乙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企业。

2、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

3、须为乙方提供注册成功后的注册章原件,注册证书复印件。(网上公告领章之日 起一个月内)

4、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5、甲方仅将乙方证书仅限于企业资质申报,年审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用,除此之 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资料挂靠工程或其它不在协议内容中的赢利性行为,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6、 甲方承担为乙方指定的顾问企业的违反本合同顾问工作范围的连带经济、法律责任

7、 甲方应无条件在顾问期满后为乙方变更提供必要协助,并为注册人变更注册提供 便利条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协助办理。

8、 甲方确保乙方所提供材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合法使用性。

9、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实时了解所提供顾问工作范围内内容,甲方须给予全力配合。

10、乙方的注册费用由甲方承担。

11、合同期满后,甲方负责完整无误退还乙方所提供的顾问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不予退还。

12、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证件或材料的复印件,否则,由此对乙 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需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办理书面签收,并加盖甲方公章。具体清单如下:

(1)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大小一寸彩色相片各4张;

(3)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一份;

(4) 注册建造师现有注册单位解聘证明和考试合格证及执业资格证

(5) 个人简历一份;

(6) 学历证书原件及验证原件一份;(当日验收完毕归还)

(7) 尽力提供其他顾问所必需材料。

2、 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 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

3、 乙方不得无故中途毁约。

4、 聘用期间,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乙方自愿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的 与自身人身及安全等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 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及安全生产考核业务需要时, 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和考试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建设部临时性突发检查除外),乙方应根

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按每天300元人民币补偿(车费凭车票报销),该费用不在合同价款范围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承担顾问材料的合法使用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企业在工程项目施 工中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甲方企业承担。与乙方一概无关。

2、 乙方如无故违约,则顾问材料将不予以退还(如乙方提前与甲方沟通并进行书 面协商,此条款作废)。

3、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应 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损失按如下方法计算: (1) 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相关 手续和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2) 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甲方除按人民币80000.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对乙 方进行赔偿外,还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标准为单证,双注册证赔偿需翻倍)。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 如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顾问费3000元,甲方在收到退 还款的当日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注册成功后,此3000元顾问费自动转为应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注册成功后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其余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复印件由甲方保管,合同期满一周内一次性交给乙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 所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解聘、续聘: 甲、乙方双方不得提前提出解聘的。聘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商量是否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九条: 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及相关费用付清及注册 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执业手册原件、建设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原件等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完整交还乙方后失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签字) 乙 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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