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云山栖幼儿园2021年春季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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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栖幼儿园是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批准、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主管、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举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大鹏新区云山栖幼儿园2021年春季招生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鹏新区云山栖幼儿园2021年春季招生指南

招生范围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众云山栖小区及周边居民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招生对象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儿童。无法提供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二)各年龄段要求

1、小小班: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小班: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3、中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学位申请流程

(一)学位申请流程

1、线上预报名。

2021年1月13日—1月16日,家长在线填写“云山栖幼儿园2021年春季线上学位申请表”。

点此填写线上学位报名申请表

2、现场提交材料。

1月17日—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家长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地点:坝光新村幼儿园一楼警卫室,届时将分批核验材料,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手机短信,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1月19日前幼儿园完成资料审核。

3、公布录取结果。

1月20日云山栖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及云山栖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

二)补录

正常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启动招生补录,线上预报名时间:1月21日—1月22日,具体通知请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

(三)新生注册

云山栖幼儿园将在开学前安排新生家长会(形式待定)、新生缴费、新生报到注册的时间,凡被云山栖幼儿园录取的儿童,请家长关注云山栖幼儿园新生微信群公告动态或拨打幼儿园电话咨询了解新生注册的安排。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每份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一份。

(一)现场提交的必备材料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点此下载)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3、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同时,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

4、所在家庭户口簿(港澳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6、住房有关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等原件和复印件)。

7、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提供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表。

(二)现场提交附加材料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登记备案材料。

(三)入园前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信息核验(2021年2月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须于2021年2月22日前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

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产权份额≥51%。

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亲属关系的说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

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凭证》,租期至少包含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请主动前往居住社区网格中心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属于祖屋的相关说明材料。

6、特殊住房(包括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材料。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c、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集体宿舍的说明材料。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有关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自建房: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

(5)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二)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在“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申请审批表;

属于收养儿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关系资料;

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录取方法

按照“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办法,先从第一类型录取开始,录满后再录取下一类型,直到录满为止。如同一类型的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高低先后录取。先以缴纳社保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长的优先,如果继续同分,则以居住时长者优先。

云山栖幼儿园为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原则,同一类型优先录取本小区居民。

(一)学位类型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葵涌办事处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辖区内原居民,祖屋。

第二类型:大鹏新区户籍,葵涌办事处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商品房。

第三类型:大鹏新区户籍,葵涌办事处租房(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特殊住房。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葵涌办事处商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租房。

第五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葵涌办事处租房或特殊住房。

(二)积分方法

方法1:按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2020年12月31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12)×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2020年12月31日为止。

方法2:按申请儿童家庭在片区(小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计0.1分,不足一月不积分。

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属于祖屋的说明材料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片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2020年12月31日为止。

积分不封顶。申请儿童和父母到园初审时不能提供有效的积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收费标准

云山栖幼儿园所有收费标准都已通过上级部门核准及备案,保教费840元/月,4200元/学期,伙食费400元/月,2000元/学期,合计6200元/学期。其它代收费项目(被子、园服等)均为家长自愿选择。

其他提示

(一)家长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

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云山栖幼儿园2021年春季线上学位申请表”二维码填写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其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二)在规定时间内进群报名和到幼儿园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顺序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