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高一高二转学手续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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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前后各一周内进行。考虑到各校教学进度安排的`差异,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天津市武清区高一高二转学手续办理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津市武清区高一高二转学手续办理指南

高中一、二年级于2020年5月11日至29日工作日办理。其中外省转入,必须是已在2020年1月10日前登记完毕的学生方可办理。

高三年级不在此次办理范围。

拓展资料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备有户口簿、住址迁移证明及学生成绩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2、外市(县、区)转入的小学、初中学生必须先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入手续,普教科视其实际情况,转到有关学校或镇(街道)教办,镇(街道)教办将其转入有关学校。

3、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属学校经镇(街道)教办签署意见],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出。

4、市内镇(街道)之间小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报教办同意,并经转入地镇(街道)教办同意,安排镇(街道)内有关学校就读。市属小学学生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市内镇(街道)之间初中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教办同意,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入有关学校。

5、镇(街道)内一般不得转学,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报教办批准。

6、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7、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