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若情人经典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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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因此,我喜欢读书、写作。一张张精美的风景画,把人带进一处处世外桃源,绝对令你神游千里;一张张香车豪宅画,使你身临其境,让你如同它们的主人一样出出进进,好不威风;一张张美女明星图片,必定激活你身体内的荷尔蒙,让你觉得你还是有用的男人;一段段精彩的言论,定然使你拍案叫绝,世上怎么会有人说得出这经典的话;一个个闪光的思想,令你和不同的人思接古今、碰撞思想……书就这么奇妙!

书若情人经典作文

今天搬家,我一边整理书籍一边感叹:这些陪伴了我几年、几十年的书就如伴了我的人——有的成了情人至交,一天不见如隔三秋,床头案前,每读一遍,都有不同收获;有的只是普通朋友,天天相见天天如斯;有的只是相识,未曾深交;甚至有的,只读了前言就束之高阁……事实上,我的藏书,充其量就读了三分之一,有的还是囫囵吞枣读的,说起来,真对不起这些“朋友”。我就是这么一个浮躁之人。

学生时代爱书成癖,星期天可以不逛风景名胜,但书店必去。那时学校补助的费用勒紧裤带够生活了,父母给的零花钱绝大部分用来买书。现在的藏书多半是那时购的。工作后,有了稳定的收入,却一年用来买书的钱不上千元,连买本名著都是买盗版的,边看边修改错字、标点,说下来,真对不住名家们。

我读书不挑食,什么书都读。除了读业务上、提高学历、评职称有用的这类功利书是有计划地苦读,其他书随手抽出就读,累了推书就枕,午梦悠长,醒了又读,完全是尽情趣之所至。读书能净化心灵,平服浮躁,释放郁闷,提升修养,升华境界,能放眼自然、社会,间接体验别人不同的人生经历。

读了一点书,自己开始不安分起来,也写书。在我看来,小说是一幢内容庞杂丰富高大的建筑,散文是钢筋、沙石、砖块之类的元素,是个只不过是粉饰建筑的栏杆、瓷砖。因此,小说从不敢写,那是有着经天纬地之才的大手笔们的事。再说,我常常吃头忘尾,长篇大论写不下去,拿笔重若千斤,比生孩子还难。(这个比喻被朋友批评了,说男人别拿生孩子说事。这里,偷着再用一次。)就写了一些长短句(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什么是诗,只能分清古诗和现代诗。)和千字文章,神来之时,写完了,感情也抒发完了,一切都完了。所以现在一事无成百不堪!我就这么随意。

我不会把写作当成目标来追求,这了路太艰辛,我走不下去。我难耐寂寞,注重世俗享受,只把写作当成一种生活方式,记录自己一段人生经历,表达自己的一种思想,抒写自己的感情,感悟世间百态。写作时完全不计自己的劳动力价格,把自己从一般的为谋生和简单快乐中提升到一个忘我的精神文化境界上,有着一种身体的每个细胞都被激活的快感,写完后如同生完孩子后那种又爱又累的畅快。闲时又把自己写的东西拿出来像古董一样的把玩。

每个人各有所爱。我不会扑克、麻将,玩它们经常走神,玩常了脑袋里像填满了豆腐渣,朋友们笑我跟不上时尚,不会享受生活,我也可怜他们第二天熬红了眼睛,头发蓬乱的样子。而读书、写作,却如同我的情人,和她们相处,显得有年轻活力,沉浸在一种被幸福包围的快乐中。